2007/02/20 | 《失常》(二十三)
类别(午夜惊魂{长篇}) | 评论(0) | 阅读(51) | 发表于 13:40
  二十三、深夜的咏诵

  晚上,收音机里的天气预报说:明天白天晴。

  张来怀揣这个美丽的预言,度过了漆黑的漫漫长夜,耐心等待早晨的第一缕晨曦——他又失眠了。

  早晨,他睁开猩红的睡眼,发现又是个阴天。

  他没有起来,他躺在床上,思前想后。

  他认为,所有的恐怖都是谜面,揭开谜底之后就没事了。现在,他之所以感到恐惧,感到惶惶不可终日,是因为没有找到谜底。

  生活的本质是美好的, 有一句老话:乌云总是遮不住太阳。此言极是。

  他一直在想着那几句话:

  八马朝前走

  五子点状元

  风马牛相及

  首尾九连环

  请把你给我

  公鸡舞翩跹

  他的脑子越来越混乱。

  是的,屠总经理疯掉了。舒切尔亚麻纺织有限公司重新任命了一个总经理。从此,这个公司就像小城一个便民食杂店一样,跟本故事没有任何关系了。(该公司的辉煌很快就过去了,几个老总腰包越来越鼓,财务上的赤字越来越大,如今已经成了一个空壳子。)

  隽小那个别墅没有了经济后盾,她很快搬了出来。是张来帮她找的房子,就在他家附近。

  张来再也不担心有人追杀他了。

  马明波仍然天天在南甸子转悠,他最大的爱好依然是举着树枝钓鱼。

  乌堂天天在小城偏僻的街道上转悠。红铜县的居民走夜路的时候,偶尔就能看见他——他蹲在一个垃圾筒后,那双眼睛在黑暗中闪着兴奋的光。

  屠中山天天在西郊转悠,见了人就翘起兰花指媚笑。

  北郊是向阳乡的富贵村,赵景川就死在这个村的一片葵花地旁。

  张来的父母依然在开“小脚丫文艺班”,教那些孩子唱歌、跳舞。

  张来依然是团里的台柱子。

  隽小依然长得那么漂亮。

  ……自从张来想到——那个手机关掉了之所以又突然响起来,那是因为有人在当天设置了开机时间——之后,他变得越来越聪明了。

  聪明的他一直在捕捉那个幕后人的漏洞,一直在思考这一系列事件的真相。

  他敏锐的目光开始一点点向老赵头聚焦……

  这一天,又是个阴郁的日子,张来在剧团上网,很晚才回家。

  下了楼,他在黑暗中听见有人在咏诵着什么,嗓音纯正,抑扬顿挫。他的脚步停下来,站在楼角四处观望。

  一个黑影立在收发室门前,笔直,一点不驼背。

  是老赵头。

  收发室的灯光照在他的脊梁骨上,他的脸面一片黑糊糊。

  张来和他离得很远,而且刮着风。他用双手围成喇叭状,放在耳朵外,仔细听……

  突然,一只手搭在他的肩上,那是一只像兄长一样厚实的手。

  直觉告诉他这个人是屠中山。

  他打了个冷战,慢慢地回过头去。

  不是屠中山。

  也不是张三,不是陶炎,不是雷鸣。

  是一张痴呆的脸,都快贴在张来的脸上了。

  “你!……”

  “听什么?”那张痴呆的脸慢慢地说。

  他没有看张来的眼睛,而是盯着他的耳朵,好像在对他的耳朵发问。

  他是老赵头的儿子,不知道他大名叫什么。

  “我在听是谁朗诵……”张来嗫嚅道。

  他忽然感到自己很被动——他是正常人,而对方是个痴呆!他是剧团的演员,而对方却不是这个单位的人——只不过是这个单位看门人的儿子而已。

  “你在这里干什么?”张来马上调整了一下姿态,严厉地问他。

  他马上变得慌乱起来:“我来哭。”

  张来低头看去,他拎着裤子,还没有系上腰带。不远处,楼房的墙面上,有一片尿迹,在月光下,湿处比干处颜色深。

  “哭完了吗?”

  “哭完了。”

  “走吧。”

  张来走出那个楼角的时候,老赵头已经回到收发室了。

  从他藏身的那个楼角到收发室,至少有100米。中间是一条甬道,水泥固定鹅卵石。两旁是草坪。不过,那草长得很高了,没有人割,显得有点荒凉。月亮越亮,那草丛显得越深。

  张来朝大门口走去。

  那个痴呆跟在他身后。

  张来的注意力在脚底下——明晃晃的甬道上,他的影子长长的。还有那个痴呆的影子,也长长的。两个影子都晃动着,张来不时地踩在痴呆那个影子的脑袋上。

  他觉得那个脑袋一点点爬上来,而且他听到后面的脚步也越来越近——他担心这个痴呆的手里握着一块砖。

  死在一个痴呆的手下最冤了,还不如自杀。

  他猛地回过头去。

  痴呆的脸几乎贴在了他的脸上。他的手背在后面。

  张来想起了黄二奎,他把锛子藏在背后……他本能地后退一步,厉声问:“你要干什么?”

  “打老鼠。”痴呆慢慢地说。

  “你把手伸出来!”

  他听话地把手伸出来了,果然抓着一块砖。他把张来当老鼠了!

  张来正呆愣着,突然,他猛地举起那块砖,一下拍过来!张来的血“呼”地涌上了天灵盖!

  他还没有反应过来,痴呆的砖已经砸下来,准确地砸在了一条老鼠上。看来,它是想从这片草丛跳进那片草丛。它不肥硕,很瘦小,它的速度像闪电一样射过甬道,却被痴呆砸死了。

  即使那块砖砸向张来,他都不会如此恐怖——无非是死于非命而已,若抢救得及时,也许仅仅落下个脑震荡。最令他恐怖的是,痴呆怎么会知道那条老鼠跳出来?

  他经常在单位上网,经常天黑之后从这条甬道经过,没有看见过一次老鼠。

  而且,他砸老鼠的速度是那样迅猛,比闪电还快,比猫还快,又稳又准又狠。

  张来还自以为警惕性很高,及时转过了头。假如,他要用那块砖砸张来的话,就像一个人用砖头砸死一个慢腾腾的甲虫,他根本逃不出他的魔掌。

  那条老鼠似乎都没有抽搐,当即毙命。它一下大了许多,因为它被砸成了肉饼。它躺在一滩血的中间。在月光下,那血黑糊糊的。

  张来之所以看得这么完整,是因为那个砖头碎了,碎成了无数块。

  “你死了。”痴呆“嘿嘿嘿”地笑起来。

  张来死了。

  如果死在这个痴呆的手里,那后果和死了一条老鼠差不多。他智障,他痴呆,他不用负任何刑事责任……

  张来跳过那条死老鼠,飞快地朝外走。他经过收发室的时候,里面的灯白白地亮着,不见老赵头……

  刚才,他在朗诵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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