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08 | 《走错房间》(11)
类别(午夜惊魂{长篇}) | 评论(0) | 阅读(244) | 发表于 13:40
(十一)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凝重得令人窒息的紧张气氛,大家全都沉默不语。不可否认,有时候真相还是不知道比较好,无知的人才不会有太多的烦恼,而此刻,方岚与林聆都陷入了极度的恐慌之中,因为她们不知道是否离开了那里就绝对安全了,她们曾经是那样地接近死亡,至今想来还是心有余悸。

  又过了一会,迟蔚峰突然开口问道:“你为什么会告诉我们这些?死了三位平民一位警察,这么严重的事情居然没有被媒体渲染、传播的沸沸扬扬,一定是被人压下的缘故吧?我想这件事情应该属于警局内部的绝密档案,虽然我们和这次的死亡事件有所牵连,但并不代表你可以向我们透露这件事情吧?”

  “的确是这样,”赵晔十分认真地看着迟蔚峰,一字一句地道:“我们所有参与此案的工作人员都被勒令禁止向外人提及这件案子的内容与实情,而我之所以会对你们说这些是因为你们已经被牵扯进来了!这四年来,除了以上这三位受害者以及今天遇害的刘己康之外,还死了十一个人!”赵晔苦笑了一声:“你们知道吗,那位同事死后,局里就吩咐人把那个吊灯给拆了,把十三号的感应灯都改成了常明灯,可还是人照死,十一点后灯照灭。后来死的那些人都和刘己康一样是被天花板上长出来的头发给吊死的,那些头发我们也是剪了一次又一次,可不管用,最后连402室的房门都象被血染了一样一点点地变成了暗红色。”说着,他转向方岚道:“你昨天夜里的遭遇和第七位受害人很象。她也是个年轻女孩儿,因为搬出来独立生活所以借住在401室。”见众人脸上有几丝不解之色,赵晔又解释道:“我说过当时401室的房主搬走了,然后也有一些其他住户也离开了,剩下些空房,他们便找了中介出租给了外人。”说完后又满脸的不屑与气愤地道:“这些人真是没有公德心,良心都让狗给吃了!知道吗?后面那十一位受害人里有五位都是租房人,三位是小区的居民,十三号一位,十二号、十四号各一位,有两个是来十三号访客的,还有一位是个小偷。”小偷?看来这个小偷还真是够倒霉的。“当时那个借住在401室的女孩晚上也被这样的骚扰过,但和你不同的是她当时就报了警,那天晚上值班的警察一听说是在那里,便不敢晚上过去,于是嘱咐那女孩儿千万别出去开门还说天一亮就会派人来解决。结果在我们第二天赶去时已经晚了,那女孩儿的房门大开着,402的铁门又是上了锁的。也许是因为太害怕了所以她才想离开那里的吧,可还是没能逃过一死。最后那个怕事的警察也因此被开除了,因为不管有多危险,我们还是不该忘了自己的职责啊!”

  赵晔的话是有道理,但方岚他们心里还是挺同情那位警察的,其实无论是谁,都会因为面对危险而胆怯的。这世上有几个人能做到真正的大无畏而在面对危险时能挺身而出的?现代人连看见小偷偷东西都不敢出声制止了,更何况是去直接挑战死亡呢。那个警察也一定不会想到那个女孩儿会死,他叫她千万别出去其实是希望无论是谁都别出事吧!但这些都已经是过去了,没必要他们来操心,目前最重要的是赵晔所谓的“牵扯进来”到底是什么意思?

  赵晔从三人的脸上看出了他们的疑问和忧虑,便又接着说道:“到了后来整个警局内部都在讨论这件事情,甚至有人提议请人来捉鬼。上级领导因为立场的关系不能公开表示赞同,但也没说不行,只是装作不知道来表示默许。于是,一位有二十几年工龄的老警察便介绍了一位‘高人’。我是不知道那位‘高人’到底有多‘高’,只知道他也是无能为力。听几个知道内情的同事说,那位‘高人’只是去看了一下402室,甚至没有进去就把这件事给推托了,不过他走时说了几句话,原话我是不记得了,但大概的意思是说:402室里的那股‘精神力量’实在是太强大也太执着了,它的杀机大过仇恨,而死者聚集的怨气令它越来越强大,如果不及时制止的话总有一天会破门而出。当那股力量冲出那间房间的话,要收服它就难上加难了。它需要的是一个能带它离开402室的‘媒介’,而那个‘媒介’则是第一个被它杀死在402室之外的怨灵。它在等的就是这个机会。”说到这儿,赵晔便打住了,然后神情复杂而悲悯地看着林聆,有些无奈地道:“你是第一个在402室之外被它袭击的人。”

  闻言后,林聆的脸刷的一下变得煞白,忍不住伸手抚过自己脖子上的紫色的瘀痕,而方岚则无法相信地用手捂住了嘴不自觉地摇着头震惊地望着好友。“不会的,不会是林聆的,”方岚忍不住哭了出来:“那间房子是我买的,和林聆没有关系啊!真要有人去死的话,那也应该是我,不该是林聆啊!”林聆会因此而死吗?不!方岚此刻好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如果林聆因此而出了事的话,她决不会原谅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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